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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貓匿」是在大陸經常聽到的俗語,指不可告人的隱祕或曖昧之事;現在民進黨的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」草案,就在大玩貓匿、暗藏玄機。

首先,黨中央堅持這條例不能叫黨版、是黨團版;但520後,行政院不提新的政院版草案,那麼黨團版不就是黨版?堅持不是黨版就能和黨中央切割?小英還沒上台,幕僚就急於保護?隔開黨與黨團是刻意要對北京傳達訊息?未來兩岸事務到底是小英說了算,還是黨團在立法院設了另一道防火牆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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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民進黨最早傳出要在黨版條例中明示兩岸關係不是「特殊國與國」或「一邊一國」,做為緩和和北京關係緊張的第一步;但最後黨版變身黨團版後,並未針對兩岸特別定義,只說明「本條例未規定者,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。」這是對泛綠營反彈的交代,也是對北京近來態度轉強的回應。

最惹非議的是原黨版第六條規定「立法院審查協議草案應於90天內完成,審查若逾期未完成,視為同意。」遭外界譏諷為是「張慶忠條款」,因為2014年張慶忠曾引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「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,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;逾期未完成者,視為已審查。」主張服貿協議已經付委審查超過3個月,要求逕付院會處理,卻遭民進黨冠上「半分忠」而引發太陽花抗爭。民進黨當然被罵立場反轉、換位置換腦袋。黨團版就算把「視為同意」、改為「送院會議決」,但民進黨現在是多數黨,實際和黨版沒多大差別。

民進黨立院黨團宣稱黨版條文在談判前、中、後三階段都進入國會監督及公民參與機制,嚴格程度,舉世少有,而且審議時是逐條審議、逐條表決,號稱是史上最嚴格的條例;但對已經簽署的協議則可以採「逐條審議、全案表決」;雖然替服貿協議在立法院冰凍的困境鑿開一小條通道,卻也令外界質疑民進黨過去在立法院杯葛服貿協議的立場,越來越站不住腳。

監督條例只是民進黨和深綠團體交手的第一道關卡,黨中央雖然設下層層防護網,避免和主帥直接碰撞,但未來涉及實際兩岸事務及大陸政策的處理,蔡英文政府和深綠間的磨合,恐怕還有艱難的路得走;而且條例未明示兩岸關係定位,小英和北京關於「九二共識」爭議的壓力,只好集中到520的就職演說去處理過濾器了。(作者為陸委會諮詢委員)

(中水塔過濾器國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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