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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今天(30日)表示,針對各界反映房屋評定現值調整,造成房屋稅「稅負偏重」,財政部將朝3方向研議,包括縮短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間、檢討自住使用房屋課稅是否合理、並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。財政部表示,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,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,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,如能縮短評定時程「為2年或逐年」調整,在建材或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,調整幅度將較溫和,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,也得適時「調降」路段率。財政部表示,將聽取各界意見後,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。第二、財政部將檢討「自住使用房屋」稅負是否合理。財政部表示,由於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間不一,調整幅度也不同,有無因而影響自住房屋的稅負情形,財政部將了解各地方政府近期重新評價情形,整體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。第三、由於房屋及土地稅基評定,將影響課稅合理性與公平性,財政部表示,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,將共同推動「房屋稅及地價稅」稅基合理評估機制,以提升房地稅基正確性與合理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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